| 主管機關: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企劃處 |
|---|---|
| 發文機關: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企劃處 |
| 發文日期: | 105.07.29 |
| 發文字號: | 工程企字第10500239540號 函 |
| 異動性質: | 停止適用 |
| 停止適用日期: | 105.07.29 |
| 主 旨: | 本會訂定之「機關異質採購最低標 作業須知」、「機關異質採購最有利標作業須知」、「政府採購決標方式一覽表」、「政府採購決標方式認定原則」、「異質工程採購認定原則」、異質最低標作業 程序重點摘要及流程圖、異質最有利標作業程序重點摘要及流程圖,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 |
| 法規名稱: | 機關異質採購最低標作業須知 |
| 資料來源: | 自行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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