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日 星期五

公告解除東林加油站所在土地(桃園縣蘆竹鄉大竹圍段376-14地號)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列管。

中華民國103729
環署土字第1030062744
主  旨:公告解除東林加油站所在土地(桃園縣蘆竹鄉大竹圍段376-14地號)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列管。
依  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6條第2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解除列管場址名稱:東林加油站。
二、解除列管場址地址:桃園縣蘆竹鄉南竹路433號。
三、解除列管場址地號:桃園縣蘆竹鄉大竹圍段376-14地號。
四、查本場址因土壤污染物苯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地下水污染物苯、甲苯及總酚超過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本署以971016日環署土字第0970079757號公告東林加油站所在土地(桃園縣蘆竹鄉大竹圍段376-14地號)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經東林企業社依桃園縣政府核定之污染整治計畫實施後,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進場驗證,驗證結果原公告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物濃度均低於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自本公告日起解除整治場址列管。
署  長 魏國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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