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4年3月31日 經授水字第10420204380號 | |
主 旨:公告局部變更中央管區域排水「旱溪排水右岸國光橋至積善橋(0K+000~0K+900)護岸及旱溪排水左岸國光橋至積善橋(0K+000~0K+740)護岸」排水設施範圍。
依 據:排水管理辦法第4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公告局部變更中央管區域排水「旱溪排水右岸國光橋至積善橋(0K+000~0K+900)護岸及旱溪排水左岸國光橋至積善橋(0K+000~0K+740)護岸」排水設施範圍,其公告變更排水圖籍為第25、26、30、31、34號計5張,以上原公告同號排水圖籍均作廢。
二、本公告圖籍存置於臺中市政府及本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備閱。
部 長 鄧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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