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5年1月18日 台內戶字第1041205318號 | |
主 旨:預告修正「親等關聯資料申請提供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戶籍法第65條之1。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戶政司。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6樓。
(三) 電話:02-23976700。
(四) 傳真:02-23566474。
(五) 電子郵件:moi1648@moi.gov.tw。
部 長 陳威仁
親等關聯資料申請提供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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