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5年3月10日 經工字第10504600970號 | |
主 旨:預告修正「工廠設立許可或核准登記附加負擔辦法」第十一條之一及第六條附表。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第十七條第二項。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5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第一科。
(二) 地址:南投市省府路4號。
(三) 電話:049-2359171-1116。
(四) 傳真:049-2317403。
(五) 電子郵件:fen@mail.cto.moea.gov.tw。
部 長 鄧振中
工廠設立許可或核准登記附加負擔辦法第十一條之一及第六條附表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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