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小學徒
2016年4月1日 星期五
台內地字第1051302665號
中華民國
105
年
4
月
1
日
台內地字第
1051302665
號
平均地權條例
第三條第七款有關建築改良物「所占基地」範圍之認定,該建築改良物如係實施建築管理後建造者,其「所占基地」範圍應以其使用執照所載「地號」及「基地面積」為準
部 長 陳威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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