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5年5月2日 經授水字第1052020484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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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公告蘭陽溪水系宜蘭河支流大湖溪水道治理計畫線及用地範圍線河川圖籍(尚德橋至逸仙橋段)(第一次修正)。
依 據:水利法第82條。
公告事項:
一、蘭陽溪水系宜蘭河支流大湖溪水道治理計畫線及用地範圍線河川圖籍(尚德橋至逸仙橋段)(第一次修正)。
三、前開資料本部已另行發交宜蘭縣政府陳列,並請該府轉交宜蘭縣員山鄉公所陳列,利害關係人得逕行前往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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