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4日 星期日

預告修正「商業登記規費收費準則」部分條文。

中華民國105719
經商字第10502421040
主  旨:預告修正「商業登記規費收費準則」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商業登記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
三、商業登記規費收費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重大政策」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經濟部商業司。
() 地址:臺北市福州街15號。
() 電話:(02)23968120
() 傳真:(02)23922944
() 電子郵件:jychin@moea.gov.tw
部  長 李世光
 
商業登記規費收費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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