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字第10720213500號 | |
主 旨:預告訂定「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檢核基準及洪峰流量計算方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經濟部。
二、訂定依據:水利法第八十三條之九第二項。
三、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檢核基準及洪峰流量計算方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水利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wra.gov.tw)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資訊與服務/法規服務」可連結本網頁)。
四、為加速減輕極端降雨所造成之影響,同時降低因土地開發所導致開發地區週邊及下游地區之淹水風險等目的,實有使本檢核基準及計算方法儘早施行之時效性與必要性,爰預告期間縮短為十四日。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十四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水利署。
(二) 地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1號。
(三) 電話:04-22501329;04-22501004。
(四) 傳真:04-22501617。
部 長 沈榮津
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檢核基準及洪峰流量計算方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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