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6日 星期六

109.09.26轉知都發局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釋農舍興建臨路臨界,「道路」認定係以「政府施設 或養護且供公眾通行,並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定」並 採認「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道路」

 http://www.fredaroc.org.tw/202009261519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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