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8日 星期四

修正「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二十三條附表五。

 


中華民國110128
農企字第1100012001A

修正「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二十三條附表五。

附修正「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二十三條附表五

主任委員 陳吉仲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二十三條附表五畜牧設施分類別規定修正規定請參見PDF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二十三條附表五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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