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8日 星期二

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所得稅法(綜合所得稅)第一百零八條之二第二項及第三項、第一百十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綜合所得稅)第十五條規定部分,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11068
台財稅字第10904708730

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所得稅法(綜合所得稅)第一百零八條之二第二項及第三項、第一百十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綜合所得稅)第十五條規定部分,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所得稅法(綜合所得稅)第一百零八條之二第二項及第三項、第一百十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綜合所得稅)第十五條規定部分

部  長 蘇建榮

 

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所得稅法(綜合所得稅)第一百零八條之二第二項及第三項、第一百十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綜合所得稅)第十五條規定部分修正規定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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