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8日 星期四

修正「原住民保留地森林保育計畫實施要點」第一點,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10358
原民經字第10300243832
修正「原住民保留地森林保育計畫實施要點」第一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原住民保留地森林保育計畫實施要點」第一點
主任委員 林江義
     MayawDongi
 
原住民保留地森林保育計畫實施要點第一點修正規定
中華民國82724日臺灣省政府府民胞字第066505號函頒布
中華民國82127日臺灣省政府府民胞字第168177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88630日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台(88)原民企字第8810289號函修正發布全文10點;
並自8871日實施
中華民國10358日原民經字第10300243832號令修訂發布
一、 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保育原住民保留地森林資源,維護國土保安,加強輔導原住民育林及保林,以發揮森林公益效能,保障住民生活,特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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