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9日 星期一

終止三七五租約給付之補償費低於標準者其差額不課贈與稅

(彰化訊)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三七五租約之土地,其終止租約之認定,應以縣市政府核准登記之日期為準。另地主及佃農雙方如經協議以低於
平均地權條例規定之標準給付補償費者,因其差額非為債務免除情事,不課徵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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