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9日 星期二

第2次受理獎勵會展、投資及產業發展活動補助,申請最後期限為103年8月29日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為獎勵於本市舉辦會展、投資或產業發展相關活動,促進產業發展及國際行銷,本(103)年度特別再規劃受理獎勵會展、投資及產業發展活動補助,其最後受理期限為103年8月29日(以本局收文日期為準),提案單位備齊相關文件,請郵寄或親自送達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臺中市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5樓),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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