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9日 星期二

臺中市政府辦理「『臺中州廳及其附近地區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更新單元A及更新單元B實施者案」第二次公告招商-新聞稿

臺中州廳及其附近地區都市更新基地位於臺中市西區民權路與市府路口附近,面積約4.4公頃,分為A、B更新單元實施都市更新。本案本府前於103年7月9日上午10時舉行「臺中州廳及其附近地區都市更新事業公開評選更新單元A及更新單元B實施者案」資格審查,開標結果因未有申請人投標,經主持人當場宣布流標。
本案規劃以公部門之執行力加上民間業者之專業與資金投入,為州廳古蹟及歷史建築群帶來修復再利用的契機,同時促動舊市區的再生與轉型,肩負舊市區再生責任,更新推動刻不容緩。因本都市更新案件融合權利變換、設定地上權與古蹟、歷史建築物修復再利用及委託經營等實施方式,更新方式全臺僅見,本府旋於辦理公告第一次開標結果後,即刻辦理第二次公告公開評選實施者作業,並調整申請受理期間為60天。 
本案第二次公開評選實施者時間自即日起至103年9月29日(星期一)止,歡迎各界踴躍申請,詳細資訊請見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www.ud.taichun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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