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8日 星期五

預告訂定「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及實施日期」草案。

中華民國103718
部授食字第1031300710
主  旨:預告訂定「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及實施日期」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及施行日期:
(食品業者類別如下:
1、製造、加工業:食品製造、加工業、含塑膠類材質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製造、加工業。
2、餐飲業。
3、輸入業:食品輸入業、含塑膠類材質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輸入業。
4、販售業。
(食品業者規模及施行日期
1、新辦理工廠登記、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者,自公告日起實施。
2、已辦理工廠登記、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者,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實施。
四、食品添加物製造、加工、輸入及販售業者應依衛生福利部103424日部授食字第1031300763號公告規定登錄。
五、自公告日起,受理食品業者之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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