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小學徒
2015年3月31日 星期二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104年3月31日新北地會字第1040560734號函:停止適用「新北市實施平均地權基金逾期欠款債權催收款及轉銷呆帳作業會計事務補充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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