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日 星期一

公告公開展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楓樹里地區)細部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第23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圖說:計畫書、圖各1份。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南屯區公所。
三、公開展覽期間:自105年5月6日起30日。
四、公開說明會時間與地點:訂於105年5月23日下午2時30分假楓樹兒童青少年活動中心(臺中市南屯區楓樹西街200號)舉行。
五、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相關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名稱)、聯絡地址及建議事項、變更位置理由、地籍圖說等資料一式3份,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俾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參考。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發布日期:2016-05-02
  • 點閱次數: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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