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小學徒
2016年12月5日 星期一
訂定「不動產經紀業從事國外不動產仲介或代銷業務規範」,自即日生效
公布內容
內政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2月5日
發文字號:內授中辦地字第1051309673號
訂定「不動產經紀業從事國外不動產仲介或代銷業務規範」,自即日生效。
附「不動產經紀業從事國外不動產仲介或代銷業務規範」
部 長 葉俊榮
檔 案
https://www.land.moi.gov.tw/law/new/690-N2.pdf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較新的文章
較舊的文章
首頁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