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5日 星期一

訂定「不動產經紀業從事國外不動產仲介或代銷業務規範」,自即日生效

公布內容 內政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2月5日
發文字號:內授中辦地字第1051309673號
訂定「不動產經紀業從事國外不動產仲介或代銷業務規範」,自即日生效。
附「不動產經紀業從事國外不動產仲介或代銷業務規範」
部  長 葉俊榮
檔  案 (開新視窗)下載訂定「不動產經紀業從事國外不動產仲介或代銷業務規範」,自即日生效檔案 https://www.land.moi.gov.tw/law/new/690-N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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