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5年12月9日 台內營字第105081637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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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建築法第77條。
三、「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i.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二)
地址:臺北市八德路2段342號
(三)
電話:(02)87712345轉2702
(四)
傳真:(02)87712709
(五)
電子郵件:cpamail@cpami.gov.tw
部 長 葉俊榮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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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3日 星期二
預告修正「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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