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5年12月9日 台內營字第105081598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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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部分規定。
依 據:參照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區域計畫法第15條之2第2項。
三、「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部分規定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並登載於內政部營建署網站(www.cpami.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二)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三)
電話:02-87712595
(四)
傳真:02-27772358
(五)
電子郵件:cpamail@cpami.gov.tw
部 長 葉俊榮
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部分規定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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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3日 星期二
預告修正「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部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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