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3日 星期二

預告修正「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部分規定。

中華民國105129
台內營字第1050815989
主  旨:預告修正「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部分規定。
依  據:參照行政程序法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區域計畫法15條之22項。
三、「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部分規定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並登載於內政部營建署網站(www.cpami.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342
() 電話:02-87712595
() 傳真:02-27772358
() 電子郵件:cpamail@cpami.gov.tw
部  長 葉俊榮
 
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部分規定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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