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9日 星期四

臺中市未登記工廠清理及輔導程序第四點、第四點附表一、第五點附表二修正


四、未登記工廠查處執行方式:
   () 按違規案件產業類別、廠房建築物等進行分級分類(如附表一),依優先順序納入本府未登記工廠聯合加強矯正小組稽查,如非為優先處理對象,則由各法令主管機關依權責逕行辦理。
   () 未登記工廠如位於農業用地且屬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二十
        日後新增建物,應依工廠管理輔導法辦理。
   () 如未登記工廠位於農業用地,應於強制拆除後輔導恢復農業使用,未配合輔導恢復農用者,依農業發展條例、水土保持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區域計畫法及都市計畫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 未登記工廠倘涉有污染情事且情節重大,通報檢、警查緝。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