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預告修正「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81條條文。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財政部、經濟部及交通部。
二、修正依據: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第19條。
三、「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81條修正草案如
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i.gov.tw)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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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2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二)地址:臺北市八德路2段342號
(三)電話:(02)87712653
(四)傳真:(02)27525947
(五)電子郵件:yang65@cpam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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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案係屬配合其他法律作單純文字修正,依內政部主管法律及法規命令草案辦理預告作業要點第5點第3款第1目規定,預告期間為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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