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0日 星期一

「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已於中華民國101年12月31日屆滿,當然廢止。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公告中華民國1021230
都字第1020005146
主  旨: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已於中華民國1011231日屆滿,當然廢止。
依  據:中央法規標準法23條規定辦理。
主任委員 管中閔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