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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1日 星期一

共有地分割,各共有人取得價值與分割前不等,無補償約定者,應課贈與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共有土地辦理分割後,若各共有人取得之土地價值,按分割時之公告現值計算,與依原持有比例所算得之價值不等,而彼此間又無補償之約定者,應就其差額課徵贈與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共有人辦理土地分割時,若有前揭應課徵贈與稅情事,應由取得土地價值較分割前增多者,為受贈人,由稅捐稽徵機關就其增多部分,課徵土地增值稅;又取得土地價值較分割前減少的人,為贈與人,依法申報贈與稅,惟依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前述取得土地價值較分割前增多者所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
  該局舉例,110年間甲君、乙君及丙君協議分割共有A土地,依分割時A土地之公告現值計算,甲君取得土地價值較分割前原持有部分價值增加新臺幣(下同)700萬元,乙君及丙君取得之土地價值較分割前原持有部分價值各減少350萬元,甲君等人就土地價值增減部分無約定另行補償,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2項規定應認屬乙君及丙君各贈與350萬元予甲君,乙、丙二人應分別申報贈與稅。
  該局提醒,共有人辦理土地分割時,如分割後土地價值較原持有土地價值有增減,且無約定補償時,應依規定申報贈與稅,以免遭補稅處罰。

2018年1月5日 星期五

都市計畫國營事業土地檢討變更處理原則

內政部107.1.5台內營字第1060820478號令修正第5點規定


五、變更後開發義務負擔捐贈事項
(一)國營事業管有之公共設施用地或專用區土地經檢討變更為住宅區、商業區或其他使用分區時,該國營事業機構應依計算公式(如附件)規定留設提供一定面積比例之公共設施用地,並優先作公園、綠地、廣場或停車場使用,以提昇改善當地都市生活環境品質,並落實都市計畫變更使用開發義務負擔公平原則。
(二)依計算公式規定留設提供一定面積比例之公共設施用地,應由該國營事業機構或相關土地所有權人捐贈登記為當地直轄市、縣(市)或鄉(鎮、市)所有。但現況確無法或不足捐贈公共設施用地者,經都市計畫委員會同意得改以下列方式折算替代之:
1.捐贈代金之數額,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委託三家以上專業估價者按變更後之土地使用分區查估後,依下列公式計算之,並得以分期方式捐贈;其所需費用,由該國營事業機構或相關土地所有權人負擔。
捐贈代金之數額=三家以上專業估價者查估變更後全部土地價格(取最高價計算)×變更後無法或不足捐贈公共設施用地面積/變更後全部土地面積。
2.等值可建築用地面積或供室內公益性使用之樓地板面積。
3.按各該國營事業特性及營業項目,提供等值專業技術服務(如郵政、電力服務等)。
4.變更基地周邊公園、綠地、廣場、人行步道、天橋、地下道等公共設施之興建、修建或認養管理維護、或辦理閒置空間之綠、美化工作。
(三)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應成立代金收支保管運用專戶,專供當地都市建設之用。
(四)國營事業管有之公共設施用地經檢討變更為專供該國營事業使用之專用區,且未容許得供該事業以外之商業使用者,免提供相關捐贈事項。

(五)經都市計畫程序變更土地使用分區為公共設施用地或專用區者,依本處理原則恢復變更為原土地使用分區時,得免提供相關負擔捐贈事項。

2014年1月2日 星期四

不動產分析 2014/1




(1)美元指數跟台幣匯率

台幣因為匯率的關係造成進口物價高漲


(2) 貿易所得

國家生產的收益及外銷訂單逐年增長,造成外匯存底增加,從貿易的金額來看,外匯存底並無太大的變化

(3) 銀行貨幣
從貨幣供給來看,基本上貨幣總量逐漸增加,加上放款跟個人消費額增加,消耗了貨幣的供給,造成了重貼現率增加(供給量不夠,大家需要比較多利息錢才要借)




(4) 投資標的比較


如果從投資標的來看,公債殖利率上升,公債價值缺乏支撐,相對的,股市及定存率提升,可能是資金移轉到了股市去

(5)貸款比較


如果比較房屋貸款跟汽車貸款,可以看道汽車貸款跟放款同步,可能是因為汽車消費力量增加,造成了貸款數量;但是反觀房屋修繕貸款跟購置房屋貸款與建築貸款的比較,房屋修繕貸款逐年下修,可能是因為資金充足,購置新屋比添購舊屋並翻修更吸引人,並且搭配建築貸款,逐年增加,更可以證明

(6) 建築指數


從建築貸款跟營造工程物價指數來看,雖然建築工程生產並無太大變化,但是同步化的效應下,可以見貸款大部分去補貼了物價,增加的花費

(7)  租金

 


      (房價所得比)







內政部營建署調查報告:
97331日為基期(100),本期(101101日至102331日)都市地價總指數為123.32。與半年前比較,本期上漲3.82%5個直轄市及15個縣(巿)均呈現上升趨勢,僅新竹縣及連江縣呈現下跌。其中桃園縣上升5.79%,金門縣上升5.31%,新北市上升5.15%,苗栗縣上升4.72%,其餘各直轄市、縣()都市地價指數均小幅變動。

各分區指數中,住宅區指數較前期上漲3.87%。商業區指數較前期上漲3.53%。工業區指數較前期上漲4.17%

總體而言,本期各直轄市、縣()之地價指數除5個直轄市、8個縣市之漲幅超過2%2個縣市下跌之外,其餘各直轄市、縣()均維持小幅上升之趨勢,而全國之總指數及各使用分區指數亦呈現上升態勢。實價登錄自10181日施行,同年1016日開始發布,致使本次地價指數調查之買賣實例增多,有助於查編成果更貼近市場波動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