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小學徒
2014年1月20日 星期一
公告變更淡水河水系大漢溪支流三峽河(自大漢溪匯流口至湊合橋止)河川區域。
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16
日
經授水字第
10320200380
號
主 旨:公告變更淡水河水系大漢溪支流三峽河(自大漢溪匯流口至湊合橋止)河川區域。
依 據:
河川管理辦法
第
7
條第
1
項。
公告事項:
一、
公告變更淡水河水系大漢溪支流三峽河(自大漢溪匯流口至湊合橋止)河川區域其河川圖籍第
1
至
31
號計
31
張,原公告該河段河川圖籍均作廢。
二、
本公告圖籍存置新北市政府及本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備閱。
三、
公告劃入河川區域內之公私有土地,應依
水利法
及
河川管理辦法
相關規定限制使用;前經劃入河川區域並於本次劃出之公私有土地解除河川區域管制。
部 長 張家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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