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0日 星期一

公告變更淡水河水系大漢溪支流三峽河(自大漢溪匯流口至湊合橋止)河川區域。

中華民國103116
經授水字第10320200380
主  旨:公告變更淡水河水系大漢溪支流三峽河(自大漢溪匯流口至湊合橋止)河川區域。
依  據:河川管理辦法7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公告變更淡水河水系大漢溪支流三峽河(自大漢溪匯流口至湊合橋止)河川區域其河川圖籍第131號計31張,原公告該河段河川圖籍均作廢。
二、本公告圖籍存置新北市政府及本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備閱。
三、公告劃入河川區域內之公私有土地,應依水利法河川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限制使用;前經劃入河川區域並於本次劃出之公私有土地解除河川區域管制。
部  長 張家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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