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1日 星期二

訂定「磺溪水區及水體分類」,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103211
環署水字第1030010783
主  旨:訂定「磺溪水區及水體分類」,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水污染防治法第六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目的:確保磺溪流域水資源之清潔與運用,維護生態體系,改善生活環境,增進國民健康。
二、 水區範圍:如附圖(包括磺溪及其支流,流域面積約四十九點零七平方公里,行政區域包括臺北市士林區、北投區及新北市金山區等之部分,村里名稱詳如附表一)。
三、 水體分類:依據磺溪之水資源最佳用途、涵容能力及水質現況等水體特性,訂定本水區內之水體分類如附表二。
四、 各水區水體分類之水質標準,依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之規定。
署  長 沈世宏

 

附圖 磺溪水區範圍

附表一
                                                           磺溪水區行政區域範圍
縣市別
鄉鎮市區別
村里
臺北市
士林區
菁山里
北投區
湖田里
新北市
金山區
磺港里、萬壽里、美田里、清泉里、西湖里、三界里、六股里、五湖里、重和里、兩湖里


附表二
                                                              磺溪水區之水體分類
河川名稱
河段
水體分類
長度
備註
流別
河川
主流
磺溪
發源地至石槌子溪匯流處
甲類





磺溪上游水質,除氫離子濃度指數因天然因素影響偏低外,可符合甲類用途,下游符合乙類用途。磺溪氫離子濃度指數偏低是因天然因素造成。
石槌子溪匯流處至出海口
乙類
支流
石槌子溪
發源地至與磺溪匯流處
甲類

支流
鹿角坑溪
發源地至與磺溪匯流處
甲類
支流
馬槽溪
發源地至與磺溪匯流處
甲類
支流
西勢溪
發源地至與磺溪匯流處
乙類
支流
清水溪
發源地至與磺溪匯流處
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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