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里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為掌握稅源並有效落實執行營業稅稅籍管理,將針對轄內營利事業單位及未辦營業登記營業人展開逐家實地清查工作。
該所說明,本項清查工作之輔導期間為103年1月1日至同年3月31日止,並自本(103)年4月1日起,除逐一核對已辦理營業登記之營業人,其營業事實與原申請登記事項是否相符外,並將全面清查未辦理營業登記即擅自營業,或停業後未申請復業即擅自營業及擅自歇業他遷不明或暫停營業未申報核備及停業期滿後未復業者。同時若有銷售貨物或勞務而未辦營業登記之扣繳單位,亦應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
該所特別呼籲有前開不符規定情事之業者,請儘速於103年3月31日以前,向主管稽徵機關補辦設立、變更、停(復)業、歇業登記等手續,並補報及補繳稅款,以免因未依規定辦理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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