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7日 星期一

102年度起營利事業基本稅額之徵收率為12%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表示,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8條規定之營利事業基本稅額徵收率,前於101年8月8日已由10%修正為12%,並自102年度生效。
  因5月所得稅申報期即將到來,該所特別提醒,公司10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如有應辦理申報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者,除適用之基本稅額徵收率已修正為12%外,扣除額亦由200萬元調降為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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