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小學徒
2014年4月14日 星期一
公司適用產業創新條例之研究發展支出投資抵減者,請於規定期限內,檢附相關文件,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研發活動之認定
(彰化訊)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
公司從事研究發展支出申請適用投資抵減者,應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開始前3個月起至申報期間截止日內,檢附相關文件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研究發展活動之認定。
該分局說明,公司研究發展活動須先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符合研發投抵辦法之規定,始得適用投資抵減之獎勵,故會計年度102年度屬曆年制之公司,應於103年2月至5月底止,檢具相關資料,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認定,而申請日之認定以送達主管機關之日或交郵當日之郵戳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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