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3年6月25日 農授水保字第1031861820號 | |
主 旨:公告「新竹科學工業園區龍潭基地開發計畫」水土保持計畫實施之監督管理機關,並溯自一百零三年三月三日生效。
依 據:
一、 水土保持法第五條。
二、 行政程序法第十五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 本會將「新竹科學工業園區龍潭基地開發計畫」水土保持計畫實施之監督管理,指定科技部執行,至核發水土保持完工證明書為止。
二、 本案監督管理事項,包括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及水土保持完工證明書之核發,應符合水土保持法及相關子法規之規定。
三、 本會九十九年一月六日農授水保字第○九八一八五二一五二號公告,指定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為「新竹科學工業園區龍潭基地開發計畫」水土保持計畫實施之監督管理機關,因該會改制為科技部,故停止指定。
主任委員 陳保基
本案授權水土保持局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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