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標售臺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一期產業用地(一) (產業專用區)並受理投標申購。
依據:
一、產業創新條例及其施行細則。
二、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
三、臺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一期產業用地(一)標售要點。
公告事項:
一、土地標示
(一)標售標的
1、為滿足廠商殷切之設(擴)廠需求,茲公告標售臺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一期(以下簡稱本園區)產業用地(一)並受理申購。
2、產業用地(一)面積45,480.82平方公尺(臺中市南屯區寶文段89-28地號),屬產業專用區土地,售供具產業發展前景且具國際競爭力之企業進駐設廠。
(二)土地圖冊陳列及標售手冊備索地點
1、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五樓;電話:(04)22289111#31260】。
2、台灣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1)營運部【地址:臺北市中山區衡陽路51號14樓之1;電話:(02)23837230】。
(2)臺中辦事處【地址:臺中市西屯區工業一路6號;電話:(04)2350-6262】。
二、標售對象及使用限制
(一)產業用地(一)以售供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公司,從事土地標售要點附件3-1所列產業類別以及本園區土地使用及建築景觀設計規範容許使用為限(參閱標售手冊肆、)。
1、公司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5億元(含)以上者。
2、公司最近3年每年營業收入均達新臺幣20億元(含)以上者。
3、公司員工人數達200人(含)以上者。
4、截至申購之日前最近3年(100、101、102年度)內,法人淨值皆不低於實收資本額者。
5、在臺灣設立研發中心或營運總部者。
6、在國際供應鏈居於關鍵地位,即最近1年國際供應鏈重要環節前五大供應商或國際市場占有率達5%以上者。
7、承諾投標申購產業用地(一)之投資設廠金額於正式營運後5年內至少應達新臺幣100億元(含土地、廠房、生產設備等經費);引進員工數於正式營運後3年內達500人、5年內達1,000人以上。
(二)本園區公共設施依臺中市政府規劃開發圖說辦理,投標申購人不得要求增加或變更任何公共設施。
(三)投標申購人投標申購產業用地(一),須承諾於土地產權移轉登記後1年6個月內依申請計畫書取得建照並開工,開工後3年內依照核定計畫完成使用並依法取得營運所需證照,正式營運10年後方得移轉;在未依照核定計畫完成使用、投資、營運並取得臺中市政府同意前,不得分割或將全部或一部轉讓他人使用,並同意於土地登記簿謄本作註記。
三、土地標售價格
(一)產業用地(一)售價及其附繳之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依產業創新條例規定審定及訂定之。
(二)產業用地(一)標售底價為新臺幣30億2,674萬8,571元(每平方公尺新臺幣6萬6,550元)。
(三)土地承購人應繳價金包含土地價款及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土地價款以土地承購人得標價金為準;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按實際承購土地價款之1%計算。承購土地繳款方式參閱土地標售要點規定。
(四)為確保土地承購人依限完成使用,土地承購人繳清土地價款之同時,需按實際承購土地價款之20%繳交「完成使用保證金」。完成使用保證金繳款及發還方式參閱土地標售要點規定。
四、受理申購時間、地點及應備文件
(一)自103年8月28日(公告日)起於辦公時間內,可分別向公告所示土地圖冊陳列處閱覽標售土地圖冊,並洽索標售手冊及申購書表。
(二)投標申購文件應妥予密封,以掛號信件於103年9月29日上午9時前寄達臺中郵政第47-112號信箱。逾期寄達者,不予受理,原件退還。投標申購文件一經寄達指定之郵政信箱後,投標申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撤回、更改內容、作廢或發還。
(三)投標申購人需繳交投標申購保證金新臺幣9,080萬2,457元(按土地標售底價3%計算),相關應備文件內容,請參閱土地標售要點規定。
五、標售購審查程序
(一)103年9月29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於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5樓501會議室辦理開標,資格審查合格者為有效標單,方得參與價格標開標作業。
(二)價格標開標時,以有效標單之投標價金達標售底價且為最高價額者為得標申購人;於臺中市政府將得標申購人之投資營運計畫書文件,提請「臺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投資審查小組」(以下簡稱投資審查小組)審查同意、「臺中市工業區土地或建築物租售及價格審查小組」(以下簡稱租售審查小組)核准確認後,該得標申購人始為核准承購人。
(三)得標申購人經核准承購後,台灣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開公司)應於接獲臺中市政府核准承購通知之日起15日內,通知土地承購人依規定繳款,未獲准承購者,無息退還原繳投標申購保證金。
(四)投標申購案件經核准承購後,得標申購人應依台開公司繳款通知指定期限向指定行庫帳戶繳款,並於繳清全部土地價款、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及完成使用保證金後,由台開公司通知訂期點交土地,且於點交後核發土地產權移轉證明書件。
六、其他
(一)投標申購產業用地(一)所需各項證照,投標申購人應於寄件前先行備妥,不得要求日後補件。
(二)園區土地標售有關規定詳土地標售手冊。
(三)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規事項辦理。
(四)投標申購人於繳納投標申購保證金、土地價款、完成使用保證金及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時,應於繳納憑證註明投標申購人名稱、投標申購土地資料並傳真至台開公司臺中辦事處【傳真電話:(04)23502228】。
(五)投標申購保證金指定繳款帳戶
1、銀行:元大銀行板橋分行
2、戶名:台灣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帳號:0482-210074951
(六)土地價款、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指定繳款帳戶:依繳款通知,繳入臺中市政府指定帳戶。
(七)完成使用保證金指定繳款帳戶
1、銀行:臺灣銀行臺中分行
2、戶名:臺中市市庫總存款戶
3、帳號:010045000088
依據:
一、產業創新條例及其施行細則。
二、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
三、臺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一期產業用地(一)標售要點。
公告事項:
一、土地標示
(一)標售標的
1、為滿足廠商殷切之設(擴)廠需求,茲公告標售臺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一期(以下簡稱本園區)產業用地(一)並受理申購。
2、產業用地(一)面積45,480.82平方公尺(臺中市南屯區寶文段89-28地號),屬產業專用區土地,售供具產業發展前景且具國際競爭力之企業進駐設廠。
(二)土地圖冊陳列及標售手冊備索地點
1、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五樓;電話:(04)22289111#31260】。
2、台灣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1)營運部【地址:臺北市中山區衡陽路51號14樓之1;電話:(02)23837230】。
(2)臺中辦事處【地址:臺中市西屯區工業一路6號;電話:(04)2350-6262】。
二、標售對象及使用限制
(一)產業用地(一)以售供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公司,從事土地標售要點附件3-1所列產業類別以及本園區土地使用及建築景觀設計規範容許使用為限(參閱標售手冊肆、)。
1、公司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5億元(含)以上者。
2、公司最近3年每年營業收入均達新臺幣20億元(含)以上者。
3、公司員工人數達200人(含)以上者。
4、截至申購之日前最近3年(100、101、102年度)內,法人淨值皆不低於實收資本額者。
5、在臺灣設立研發中心或營運總部者。
6、在國際供應鏈居於關鍵地位,即最近1年國際供應鏈重要環節前五大供應商或國際市場占有率達5%以上者。
7、承諾投標申購產業用地(一)之投資設廠金額於正式營運後5年內至少應達新臺幣100億元(含土地、廠房、生產設備等經費);引進員工數於正式營運後3年內達500人、5年內達1,000人以上。
(二)本園區公共設施依臺中市政府規劃開發圖說辦理,投標申購人不得要求增加或變更任何公共設施。
(三)投標申購人投標申購產業用地(一),須承諾於土地產權移轉登記後1年6個月內依申請計畫書取得建照並開工,開工後3年內依照核定計畫完成使用並依法取得營運所需證照,正式營運10年後方得移轉;在未依照核定計畫完成使用、投資、營運並取得臺中市政府同意前,不得分割或將全部或一部轉讓他人使用,並同意於土地登記簿謄本作註記。
三、土地標售價格
(一)產業用地(一)售價及其附繳之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依產業創新條例規定審定及訂定之。
(二)產業用地(一)標售底價為新臺幣30億2,674萬8,571元(每平方公尺新臺幣6萬6,550元)。
(三)土地承購人應繳價金包含土地價款及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土地價款以土地承購人得標價金為準;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按實際承購土地價款之1%計算。承購土地繳款方式參閱土地標售要點規定。
(四)為確保土地承購人依限完成使用,土地承購人繳清土地價款之同時,需按實際承購土地價款之20%繳交「完成使用保證金」。完成使用保證金繳款及發還方式參閱土地標售要點規定。
四、受理申購時間、地點及應備文件
(一)自103年8月28日(公告日)起於辦公時間內,可分別向公告所示土地圖冊陳列處閱覽標售土地圖冊,並洽索標售手冊及申購書表。
(二)投標申購文件應妥予密封,以掛號信件於103年9月29日上午9時前寄達臺中郵政第47-112號信箱。逾期寄達者,不予受理,原件退還。投標申購文件一經寄達指定之郵政信箱後,投標申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撤回、更改內容、作廢或發還。
(三)投標申購人需繳交投標申購保證金新臺幣9,080萬2,457元(按土地標售底價3%計算),相關應備文件內容,請參閱土地標售要點規定。
五、標售購審查程序
(一)103年9月29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於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5樓501會議室辦理開標,資格審查合格者為有效標單,方得參與價格標開標作業。
(二)價格標開標時,以有效標單之投標價金達標售底價且為最高價額者為得標申購人;於臺中市政府將得標申購人之投資營運計畫書文件,提請「臺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投資審查小組」(以下簡稱投資審查小組)審查同意、「臺中市工業區土地或建築物租售及價格審查小組」(以下簡稱租售審查小組)核准確認後,該得標申購人始為核准承購人。
(三)得標申購人經核准承購後,台灣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開公司)應於接獲臺中市政府核准承購通知之日起15日內,通知土地承購人依規定繳款,未獲准承購者,無息退還原繳投標申購保證金。
(四)投標申購案件經核准承購後,得標申購人應依台開公司繳款通知指定期限向指定行庫帳戶繳款,並於繳清全部土地價款、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及完成使用保證金後,由台開公司通知訂期點交土地,且於點交後核發土地產權移轉證明書件。
六、其他
(一)投標申購產業用地(一)所需各項證照,投標申購人應於寄件前先行備妥,不得要求日後補件。
(二)園區土地標售有關規定詳土地標售手冊。
(三)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規事項辦理。
(四)投標申購人於繳納投標申購保證金、土地價款、完成使用保證金及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時,應於繳納憑證註明投標申購人名稱、投標申購土地資料並傳真至台開公司臺中辦事處【傳真電話:(04)23502228】。
(五)投標申購保證金指定繳款帳戶
1、銀行:元大銀行板橋分行
2、戶名:台灣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帳號:0482-210074951
(六)土地價款、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指定繳款帳戶:依繳款通知,繳入臺中市政府指定帳戶。
(七)完成使用保證金指定繳款帳戶
1、銀行:臺灣銀行臺中分行
2、戶名:臺中市市庫總存款戶
3、帳號:010045000088
聯絡人: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4-22289111轉3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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