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8日 星期四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九十九條之一、第一百二十八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中華民國103916
台內營字第1030810294
主  旨:預告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99條之1、第128條。
建築技術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自三十四年二月二十六日發布施行後,歷經九十二次修正施行。鑒於已陸續有遮煙性防火設備經認可通過,可供補強暫時避難據點之安全性能;另電影院放映機採數位或網路設備已成為趨勢,為因應現代電影產業數位化放映室構造需求,爰檢討修正建築技術規則相關規定。
本次共計修正二條,其修正重點如下:
一、 前為強化老人及身心障礙社會福利機構及其他行動能力較差人員聚集場所之防火避難安全,於九十六年五月三日發布修正本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九十九條之一,施行日期另定;惟因未有符合規定之具遮煙性防火設備,後顧及收容多數行動不便人員場所提供暫時避難據點之迫切需要,爰先行刪除本條有關防火設備需具遮煙性之規定,並酌作文字修正,於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三十日發布修正,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現已有經認可通過之遮煙性防火設備,爰再參照本部九十六年五月三日修正發布之條文,增列防火設備遮煙性能之規定,以提昇避難安全。(修正條文第九十九條之一)
二、 隨著時代與科技的進步,電影院放映機採數位或網路設備已成為趨勢,放映室之構造應符合現代電影產業數位化空間需求。爰新增放映機採數位或網路設備,且非使用膠捲者,得免設置放映室之規定,以減少空間浪費並降低營運成本。(修正條文第一百二十八條)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九十九條之一、第一百二十八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九十九條之一 供下列各款使用之樓層,除避難層外,各樓層應以具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及防火設備分隔為二個以上之區劃,各區劃均應以走廊連接安全梯,或分別連接不同安全梯:
一、 建築物使用類組F-2之機構、學校。
二、 建築物使用類組F-1H-1之護理之家、產後護理機構、老人福利機構及住宿型精神復健機構
前項區劃之樓地板面積不得小於同樓層另一區劃樓地板面積之三分之一。區劃及安全梯出入口裝設之防火設備,應具有遮煙性能;自一區劃至同樓層另一區劃所需經過之出入口,寬度應為一百二十公分 以上,出入口設置之防火門,關閉後任一方向均應免用鑰匙即可開啟,並得不受同編第七十六條第五款限制。
第九十九條之一 供下列各款使用之樓層,除避難層外,各樓層應以具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及防火設備分隔為二個以上之區劃,各區劃均應以走廊連接安全梯,或分別連接不同安全梯:
一、 建築物使用類組F-2之機構、學校、中心
二、 建築物使用類組F-1H-1之護理之家、產後護理機構、老人福利機構及康復之家。
前項區劃之樓地板面積不得小於同樓層另一區劃樓地板面積之三分之一。自一區劃至同樓層另一區劃所需經過之出入口,寬度應為 一百二十公分 以上,出入口設置之防火門,關閉後任一方向均應免用鑰匙即可開啟,並得不受同編第七十六條第五款限制。
一、 配合精神復健機構設置及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第二條附表二、建築物使用類組使用項目舉例將F-2組原例舉之「社區復健中心」名稱修正為「日間型精神復健機構」後,該類組已無「中心」,爰配合刪除第一項第一款所列「中心」;又同表H-1組原例舉之「康復之家」已修正為「住宿型精神復健機構」,爰配合修正第一項第二款「康復之家」之用詞。
二、 第一項第二款立法原意F-1組或H-1組均僅規範該款列舉之護理之家、產後護理機構、老人福利機構及住宿型精神復健機構,非指該F-1組全部使用項目,為避免誤解並比照其他條文體例,第一項各款酌作文字修正。
三、 因火災時煙對人員造成的危害較火更為迅速,區劃上之防火設備應具遮煙性能,以確保待援區域之安全,爰參照本部九十六年五月三日修正發布之條文,於第二項增列防火設備遮煙性能之規定。
第一百二十八條 放映室之構造,依列規定:
一、 應為防火構造(天花板採用不燃材料)。
二、 天花板高度,不得小於二一公尺,容納一台放映機之房間其淨深不得小於 三公尺,淨寬不得小於 二公尺 ,但放映機每增加一台,應增加淨寬 一公尺 。
三、 出入口應裝設向外開之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放映孔及瞭望孔等應以玻璃或其他材料隔開,或裝設自動或手動開關。
四、 應有適當之機械通風設備。
放映機採數位或網路設備,且非使用膠捲者,得免設置放映室。
第一百二十八條 (放映室之構造)放映室之構造,依列規定:
一、 應為防火構造(天花板採用不燃材料)。
二、 天花板高度,不得小於二一公尺 ,容納一台放映機之房間其淨深不得小於 三公尺,淨寬不得小於 二公尺 ,但放映機每增加一台,應增加淨寬 一公尺 。
三、 出入口應裝設向外開之甲種防火門。放映孔及瞭望孔等應以玻璃或其他材料隔開,或裝設自動或手動開關。
四、 應有適當之機械通風設備。
一、 鑑於建築技術規則現已刪除甲、乙種防火門之用語,爰配合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將第一項第三款之「甲種防火門」修正為「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另第一項序文及第二款酌作文字修正。
二、 隨著時代的進步,電影工業已由膠片拍攝改為數位拍攝,電影院放映機採數位或網路設備已成為趨勢。惟考量國內少數電影院為因應播放實驗電影、影展及藝文類微電影之膠片影片,爰保留少數雙機並用影廳。是以,為因應現代電影產業數位化放映室構造需求,爰新增第二項規定,以減少空間浪費並降低營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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