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6日 星期一

公告「嘉義縣阿里山鄉山地管制區」範圍第四次調整案,自中華民國103年10月5日生效

中華民國103102國作聯戰字第1030003177 台內警字第10303077762
主  旨:公告「嘉義縣阿里山鄉山地管制區」範圍第四次調整案,自中華民國103105日生效。
依  據:「國家安全法」第5條、「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第29條及「人民入出臺灣地區山地管制區作業規定」第23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嘉義縣阿里山鄉山地管制區」(原嘉義縣吳鳳鄉山地管制區),前經本部於76713日,以(76)弘疆字第2556號暨內政部台(76)內警字第520406號公告設管,復於761228日、861127日及99813日,分別辦理更名及範圍調整。茲為簡政便民及兼顧地方觀光發展,再次調整其管制範圍。
二、本次調整山地管制區範圍如下:
       「十字村第五、六鄰之嘉155線公路,多林檢查所往科仔林至來吉村道路兩側各50公尺」、「來吉村第一、二、四鄰之嘉155線公路科仔林往來吉村道路兩側各50公尺」及「來吉村第五鄰之169線轉149甲線(里程標示第4751公里),169線公路經由太和往來吉村道路兩側(含聚落)各50公尺」,解除山地特定管制。
三、附管制區公告表及公告圖各乙份。
部  長 嚴 明
部  長 陳威仁
 
臺灣地區山地管制區公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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