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3日 星期一

於除權除息日後死亡被繼承人名下股票所配發之股票股利或現金股利仍應課徵遺產稅

 (彰化訊)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被繼承人遺有公開上市股票,其於繼承事實發生時,股票發行公司已除權或除息者,被繼承人名下股票所配發之股票股利或現金股利,仍應併入被繼承人遺產課徵遺產稅。繼承人取得該次除權日或除息日所配發之股票股利或現金股利,因係繼承而取得之財產 可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7款規定免納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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