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5日 交路(一)字第10382006211號 | |
主 旨:公告調整「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特定區」經營管理範圍,如附圖及說明文字。
公告事項:
一、 「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特定區」經營管理範圍,業經行政院103年10月20日院臺交字第1030058712號函核定調整。
二、 前項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特定區經營管理範圍調整說明如下(詳如附件說明):
(一) 擴大範圍位於現有經營管理範圍東側,調整增加:
1、 外木山情人湖地區-西以新北市與基隆市為界,東至外木山漁港東界,北至20公尺等深線,南循瑪鋉山沿情人湖南側經臥虎山再接外木山漁港之山脊線。
2、 和平島地區-陸域主要包括海濱公園範圍(85年6月「變更基隆市(港口商埠地區)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書-公園用地(公1)範圍),並向海延伸至20公尺等深線。
(二) 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特定區經營管理範圍調整面積計新增加730公頃(陸域面積487公頃,海域面積243公頃),擴大後總面積(陸域面積8,427公頃,海域面積4,654公頃)達13,081公頃。
部 長 葉匡時
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級風景特定區經營管理範圍調整說明
現行國家風景區經管範圍行政區域分屬新北市萬里、金山、石門、三芝、五股及八里等六個區,總面積約為12,351公頃,其中陸域面積約為7,940公頃,海域面積則約為4,411公頃。擴大範圍位於現有經營管理範圍東側,調整增加之範圍:外木山情人湖地區-西以新北市與基隆市為界,東至外木山漁港東界,北至20公尺等深線,南循瑪鋉山沿情人湖南側經臥虎山再接外木山漁港之山脊線;和平島地區-陸域主要包括海濱公園範圍(85年6月「變更基隆市(港口商埠地區)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書-公園用地(公1)範圍),並向海延伸至20公尺等深線,共計增加730公頃(陸域面積487公頃,海域面積243公頃),擴大後總面積(陸域面積8,427公頃,海域面積4,654公頃)達13,081公頃。
「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特定區」調整增加範圍自調整增加範圍最西端以順時針方向敘述如下(詳附圖):
A-B:沿新北市與基隆市市界。
B-C:海域20公尺等深線。
C-D:外木山漁港東界。
D-A:山脊線。
E-F:海域20公尺等深線。
F-E: 公園用地界線-海濱公園範圍(85年6月「變更基隆市【港口商埠地區】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書-公園用地【公1】範圍)。
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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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7日 星期三
公告調整「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特定區」經營管理範圍,如附圖及說明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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