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9日 星期一

公告變更東港溪(自河口至萬安溪與牛角灣溪合流處河段)河川區域。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6日
經授水字第10320214320號
主  旨:公告變更東港溪(自河口至萬安溪與牛角灣溪合流處河段)河川區域。
依  據:河川管理辦法7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公告變更東港溪(自河口至萬安溪與牛角灣溪合流處河段)河川區域,其河川圖籍為第182號計82張。
二、原本部9291日經授水字第09220211190號公告東港溪河川圖籍第1-281721-122313437384040-14142444545-146474950525456575963656971768182號計40張作廢;原本部94510日經授水字第09420209980號公告東港溪河川圖籍第182127號計5張作廢;原本部98428日經授水字第09820203700號公告東港溪河川圖籍第232628303233353639號計12張作廢;原本部9885日經授水字第09820208650號公告東港溪河川圖籍第34710號計4張作廢;原本部100315日經授水字第10020202090號公告東港溪河川圖籍第11-1255-19121516號計9張作廢;原本部10132日經授水字第10120202230號公告東港溪河川圖籍第58606162號計4張作廢。
三、本公告圖籍存置屏東縣政府及本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備閱。
四、公告劃入河川區域內之公私有土地,應依水利法河川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限制使用;前經劃入河川區域並於本次劃出之公私有土地解除河川區域管制。
部  長 鄧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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