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6日 經授水字第10320214320號 | |
主 旨:公告變更東港溪(自河口至萬安溪與牛角灣溪合流處河段)河川區域。
依 據:河川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公告變更東港溪(自河口至萬安溪與牛角灣溪合流處河段)河川區域,其河川圖籍為第1至82號計82張。
二、原本部92年9月1日經授水字第09220211190號公告東港溪河川圖籍第1-2、8、17、21-1、22、31、34、37、38、40、40-1、41、42、44、45、45-1、46、47、49、50、52至54、56、57、59、63、65至69、71至76、81、82號計40張作廢;原本部94年5月10日經授水字第09420209980號公告東港溪河川圖籍第18至21、27號計5張作廢;原本部98年4月28日經授水字第09820203700號公告東港溪河川圖籍第23至26、28至30、32、33、35、36、39號計12張作廢;原本部98年8月5日經授水字第09820208650號公告東港溪河川圖籍第3、4、7、10號計4張作廢;原本部100年3月15日經授水字第10020202090號公告東港溪河川圖籍第1、1-1、2、5、5-1、9、12、15、16號計9張作廢;原本部101年3月2日經授水字第10120202230號公告東港溪河川圖籍第58、60、61、62號計4張作廢。
三、本公告圖籍存置屏東縣政府及本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備閱。
部 長 鄧振中
| |
2014年12月29日 星期一
公告變更東港溪(自河口至萬安溪與牛角灣溪合流處河段)河川區域。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