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小學徒
2015年3月30日 星期一
預告修正「應申請畜牧場登記之家畜、家禽飼養規模」。
中華民國
104
年
3
月
24
日
農牧字第
1040042376A
號
主 旨:預告修正「應申請畜牧場登記之家畜、家禽飼養規模」。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
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應申請畜牧場登記之家畜、家禽飼養規模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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