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7日 星期一

被繼承人所遺土地,生前經市地重劃確定但尚未登記完成,其遺產價額如何計算

(豐原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按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參與市地重劃,其對於分配結果,得於公告期間內向主管機關以書面提出異議;未提出異議者,其分配結果於公告期滿時確定,土地所有權人如於重劃土地分配結果公告確定後死亡,其土地遺產價值之計算,應依重劃分配結果確定之土地面積及死亡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依據。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土地所有權人死亡時,其所遺土地如因重劃尚未完成,致無公告現值者,則其土地遺產價額之計算以重劃前最後一期之公告現值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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