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小學徒
2015年10月15日 星期四
預告訂定「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13
日
內授中辦地字第
1041308474
號
主 旨:預告訂定「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依 據:依據
行政程序法
第
154
條第
1
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內政部。
二、訂定依據:
消費者保護法
第
17
條第
1
項。
三、「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站(網址:
http//www.land.moi.gov.tw
)。
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1192/ch02/type3/gov10/num4/images/Eg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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