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小學徒
2015年10月22日 星期四
預告修正「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壹第一點、第二點。
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20
日
內授中辦地字第
1041308422
號
主 旨:預告修正「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壹第一點、第二點。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
151
條第
2
項及第
154
條第
1
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 修正依據: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
22
條第
3
項。
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壹第一點、第二點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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