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4年11月9日 環署土字第1040091992號 | |
主 旨:公告「新竹縣湖口鄉竹九二段0059、0060、0061、0062、0065、0066、0077、0080、0081及0084地號(台亞湖口北上加油站)」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
依 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污染行為人名稱:台亞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二、場址名稱:新竹縣湖口鄉竹九二段0059、0060、0061、0062、0065、0066、0077、0080、0081及0084地號(台亞湖口北上加油站)。
三、場址地號:新竹縣湖口鄉竹九二段0059、0060、0061、0062、0065、0066、0077、0080、0081及0084地號。
四、場址面積:上述地號部分面積共約2,611.38平方公尺。
五、場址現況概述:目前為台亞湖口北上加油站,從事汽、柴油品販賣,設有地下儲油槽。
六、污染物及污染情形:本場址依據本署執行「地下儲槽系統網路申報資料查核、諮詢及勾稽計畫」調查結果,土壤中污染物苯及總石油碳氫化合物項目含量達土壤污染管制標準:5及1,000毫克/公斤,地下水中污染物苯、總石油碳氫化及甲基第三丁基醚項目含量達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0.05、10及1毫克/公升,可能污染範圍為該加油站營運區範圍。
七、初步評估結果:場址污染影響潛勢評估總分TOL值為1,653.69分,已達1,200分以上,符合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初步評估暨處理等級評定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公告為整治場址。
八、其他重要事項:
(一) 本場址相關管制事項,依新竹縣政府104年4月14日府環水字第1040103849號公告之管制事項辦理。
(二) 如有不服本處分,得於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並檢附本處分,經由本署審查後,轉送行政院審議。
九、場址座標:入口處座標為251268.708,2750570.062(TWD97),航照套繪圖如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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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2日 星期四
公告「新竹縣湖口鄉竹九二段0059、0060、0061、0062、0065、0066、0077、0080、0081及0084地號(台亞湖口北上加油站)」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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