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4日 星期二

訂定「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G0004臺北盆地)」,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1041124
經地字第10404605580
主  旨: 訂定「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G0004臺北盆地)」,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 地質法第五條第一項、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第四條及第十三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訂定「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G0004臺北盆地)」範圍圖詳如附件1、附件2,劃定計畫書得向新北市政府、本部中央地質調查所閱覽,或逕自本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eacgs.gov.tw/main.jsp)「地質法專區」下載電子檔。
部  長 鄧振中
 
附件1、附件2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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