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內容:如計畫書、圖。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台灣大道市政大樓-公告)、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南屯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期間:自104年12月1日起30天。
四、公開說明會日期、地點:訂於104年12月15日上午10時0分整假南屯區公所4樓會議室舉行。
五、本案因配合本市104年推動之「烏日副都心計畫」-高鐵臺中車站及周邊地區定位為「烏彰高鐵副都心」之會展物流中心,故本計畫循前開烏日副都心之定位導入物流、工商服務、商展等機能,爰配合修正分區配置,另參酌行政院指示及法令規定,將開發方式改為區段徵收。考量與103年公開展覽方案差異過大,經提報本府104年9月24「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49次會議」確認修正方案,並決議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再次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
六、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相關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聯絡地址及建議事項、變更位置理由、地籍圖說等資料1式3份,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俾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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