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8日 星期五

預告修正「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第十四條及第二十二條附表一之二、附表一之四、附表一之十二、附表一之十三、第二十四條附表二之十二。

中華民國1041215
農金字第1045084525
主  旨:預告修正「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第十四條及第二十二條附表一之二、附表一之四、附表一之十二、附表一之十三、第二十四條附表二之十二。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農業金融法第六條第一項。
三、「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第十四條及第二十二條附表一之二、附表一之四、附表一之十二、附表一之十三、第二十四條附表二之十二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農業金融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boaf.gov.tw)。
四、本次修正草案內容屬細節性放寬規定,對人民有益,為避免影響農民申貸權益,本案預告期間為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第三組)。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3樓。
(電話:(02)33935800
(傳真:(02)23926882
(電子郵件:jengmin@boaf.gov.tw
主任委員 陳保基
 
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第十四條及第二十二條附表一之二、附表一之四、附表一之十二、附表一之十三、第二十四條附表二之十二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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