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小學徒
2015年12月10日 星期四
房地合一新制應提供費用證明文件供核計或估列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東山稽徵所表示,個人交易房地合一新制課稅範圍的房屋、土地,於出售總額減除成本、費用及土地漲價總數額後,再依各該適用稅率核計應納稅額。
該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應提示所支付取得、改良及移轉費用的證明文件供國稅局核認減除,未提示上開費用證明文件或所提示費用證明金額未達成交價額5%者,國稅局得按成交價額5%計算得減除的費用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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