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8日 星期五

訂定「臺中市政府受理申請成立自辦市地重劃籌備會及核定重劃範圍審查基準」,並自即日起生效

訂定「臺中市政府受理申請成立自辦市地重劃籌備會及核定重劃範圍審查基準」,並自即日起生效。
 附「臺中市政府受理申請成立自辦市地重劃籌備會及核定重劃範圍審查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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