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日 星期一

預告訂定「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105年4月27日
台內營字第1050806334號
主  旨:預告訂定「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內政部。
二、訂定依據:國土計畫法第46條。
三、「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i.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二)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三) 電話:02-87712584。
(四) 傳真:02-27772358。
(五) 電子郵件:hsichuan@cpami.gov.tw。
部  長 陳威仁
 
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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