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1日 星期二

修正「外國人在我國取得土地權利作業要點」第十一點附件,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106410
台內地字第1061303317
修正「外國人在我國取得土地權利作業要點」第十一點附件,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外國人在我國取得土地權利作業要點」第十一點附件
部  長 葉俊榮

外國人在我國取得土地權利作業要點第十一點附件修正規定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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